股东表决权是在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按其持有的股份对公司事务进行表决的权力。股东表决权的大小,取决于股东所掌握的股权。特别表决权是指在股东对公司事务的表决中,具备这种性质的股票拥有的一股代表多票表决权的特殊权利。
【资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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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表决权差异安排应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前设置,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应当为对上市公司发展作出重大贡献,并且在公司上市前及上市后持续担任公司董事的人员或者该等人员实际控制的持股主体;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应当达到公司全部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10%以上。上市公司章程应当规定每份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表决权数量。每份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表决权数量应当相同,且不得超过每份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的10倍。上市后除同比例配股、转增股本情形外,不得在境内外发行特别表决权股份,不得提高特别表决权比例。
律师补充:
股票公开转让的科技创新公司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的,应当在公司章程中规定以下事项:
(一)特别表决权股份的持有人资格;
(二)特别表决权股份拥有的表决权数量与普通股份拥有的表决权数量的比例安排;
(三)持有人所持特别表决权股份能够参与表决的股东大会事项范围;
(四)特别表决权股份锁定安排及转让限制;
(五)特别表决权股份与普通股份的转换情形;
(六)其他事项。
全国股转系统应对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的公司表决权差异的设置、存续、调整、信息披露和投资者保护等事项制定具体规定。
【法律依据】
《公司法》
第四十二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