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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答辩状是怎样的?

2023-08-24 21:18:44 来源:法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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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中,答辩状是一种用以回答和辩驳的文书,是处于被告地位的案件当事人的一种权利,并且其有处置答辩权的自由,可以答辩,也可以沉默。所以,了解的更多,有助于我们对案件的进行。那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答辩状是怎样的?下面就将这一问题进行解答,大家可以了解一下。


【资料图】

一、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答辩状

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答辩状

答辩人:吕XX,男(女),X族, XX年XX月XX日出生,住址:XX市XX区XX。居民身份证号码:XX。

被答辩人:梁XX,男(女),X族,XX年XX月XX日出生,住址:XX市XX区XX。居民身份证号码:XX。

法定代理人:鹿XX,男(女),X族,XX年XX月XX日出生,住址:XX市XX区XX。居民身份证号码:XX。

被答辩人梁XX诉答辩人吕XX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答辩人现就被答辩人提出的诉讼请求及案件事实,作出如下答辩:

(一)答辩人在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市XX支公司(以下简称“平安保险公司”)购买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商业险,平安保险公司应当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其中,交强险的赔偿限额中应当优先承担精神抚慰金赔偿。

答辩人于XXXX年XX月XX日为其所有的粤A-XX号货车向平安保险公司投保机动车交强险和商业险。答辩人已按保险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了保险费。本次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限内,属于保险事故,且没有保险合同约定的免赔事项出现,平安保险公司应当依约承担赔偿责任。

(二)被答辩人承担本次交通事故的次要责任,应相应承担其全部损失的XX%。另,答辩人己向被答辩人支付医疗费人民币(据情况而定)元(大写:捌万捌仟元整),请求人民法院依法确认,并予以扣除。

XX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花都大队依法对本次交通事故作出编号为:穗公交花认字[2013]4401140201300039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被答辩人梁XX承担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因此,对于超出交强险赔偿限额的部分损失应由其自行承担XX%,答辩人只需承担XX%的赔偿。事故发生后,答辩人己分两次向被答辩人支付了医疗费共计XXX元。但被答辩人并未在《损失计算清单》中提及,更未进行有效扣减。

(三)被答辩人部分诉讼请求不能成立,答辩人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查明并做出合理的判决。

1、被答辩人主张的医疗费计算错误。被答辩人提交的发票号为XX的发票与本案无关联性,不应认定为本次交通事故的损失。

2、被答辩人主张的后续治疗费并未实际产生,且XX大学法医鉴定中心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所做出的鉴定是按照最高标准计算的,数额明显过高。被答辩人应在后续治疗费实际发生后另案主张。

3、被答辩人主张的护理费和陪护服务费属于重复主张,答辩人仅同意支付具有正规发票的陪护服务费共计人民币XXX元。

4、被答辩人住院天数为187天,因此其住院伙食补助费应为XXX元(XX元/天*XX天)。

5、被答辩人主张的营养费数额过高,答辩人认为营养费的最高赔偿额为人民币XXX元。

6、被答辩人主张的残疾赔偿金计算标准错误,应当按照广东省农村户口XXXX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人民币XXX元/年的标准计算残疾赔偿金为XXX元/年*XX年*XXX元。

7、被答辩人主张的精神抚慰金过高。被答辩人的伤情被鉴定为X级伤残,X级伤残,XX级伤残,且在本次交通事故中存在过错,根据司法实践和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答辩人认为精神抚慰金的最高赔偿额为人民币XXX元。

8、被答辩人没有提供相应正式票据证明交通费的产生,答辩人不同意支付其主张的交通费。

9、答辩人认为没有鉴定后续治疗费的必要,因此不同意支付被答辩人因鉴定后续治疗费所产生的相应鉴定费用。被答辩人滥用鉴定程序造成的损失应当由其自行承担。

(四)综合以上答辩意见,望人民法院予以充分考虑和采纳,并恳请人民法院根据本案事实和相关法律的规定做出公平、公正的判决,以维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吕XX

XXXX年XX月XX日

以上就是关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答辩状这一问题的相关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总之,答辩状具有不可忽视的意义,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正当合法权益,因此,应该对答辩权给予足够重视,积极提出答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需要了解,可以咨询律霸的网站,我们有专业的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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