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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天府新区(四川自贸区)法院、成都高新区法院、成都市青白江区法院、成都市双流区法院共同签订《立案协作协议》,旨在通过法院之间的司法联动,提升四川自贸区区域内立案效率,减少当事人的沟通奔波成本。
据悉,四川自贸区整体分为成都、泸州两个部分,成都部分的自贸区作为功能区内嵌于天府新区、高新区、青白江区、双流区地域之上,行政区与功能区存在不同的司法管辖。当事人遇到纠纷需查找有管辖权的法院准确起诉时,除了要查找准确的地缘范围外,还需要结合法律关系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因此经常出现当事人立案跑错法院情况,从而引发管辖难题。
如今,立案协作协议签订后,当事人再也不怕跑错法院了。四家法院确定协作立案专人,对交叉辖区内的管辖争议案件进行联络确认,在发现当事人向本院提交的立案申请可能属于其中另一法院管辖的,先行接收立案申请的法院与另一法院的协作立案专人联络,共同商议确认案件的管辖。还建立了移送案件协商前置机制,针对协作法院之外的其他法院裁定移送管辖的案件,受移送的法院发现不属于本院管辖而属于另一协作法院管辖的,通过协商机制简化报请管辖程序,缩短管辖移送周期。建立了立案协作会商机制,针对案件管辖归属争议较大,协作立案专人无法对管辖进行确认时,协作立案专人报各自法院立案庭负责人进行会商、研讨,定期组织召开立案交流研讨会,就争议问题达成处理共识,逐步减少争议。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刘冰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