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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不能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 每日看点

2023-06-30 15:28:01 来源:问法

一、哪些情况不能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宅基地申请不予批准:

(一)宅基地面积已达到本规定的标准再申请新宅基地的,但为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进行旧村改造的除外;


【资料图】

(二)出租、出卖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宅基地及其地上建筑物,或者将住宅改作他用,再申请宅基地的;

(三)以所有家庭成员作为一户申请宅基地并被批准后,不具备分户条件或不合理分户申请宅基地的;

(四)子女已立户且符合立户条件,其父母再单独申请宅基地的;

(五)拟实施旧村改造的区块或实施规划撤并的自然村,在原宅基地上建住宅的;

(六)对不需要居住的住房不拆除、所占宅基地不交回村集体的;

(七)违法建房未依法处理结案的;

(八)其他不符合申请建房条件的。

二、申请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法律快车提醒您,申请农村宅基地应向乡镇政府、办事处提交下列资料:

1.村民个人申请宅基地的申请书;

2.申请人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家庭成员,户口是否本村集体户口等);

3.村民委员会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出具的材料:

(1)申请人现有的宅基地情况;

(2)对申请人拟发放宅基地的位置、面积、宗地草图等;

(3)村民会议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讨论情况,在村集体公布情况的说明等;

(4)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现状图等,并注明拟占用土地地类;

4.属于建新交旧的,申请人与村委会签订的建新交旧协议书;

5.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三、农村申请宅基地建房有哪些手续和流程

1.农村村民建住宅,首先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

2.村集体经济组织对申请建房户在醒目的地方进行张榜公示(15个工作日以上);

3.国土资源管理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进行初审;

4.公布期满无异议后,将符合“一户一基”条件的用地户按规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占用农用地的按规定报市政府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5.宅基地批准后,国土资源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批放宅基地,并发放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一书两证”)。

6.村民住宅建成后,国土资源所到实地检查是否按批准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对符合要求的建房户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书。

7.村民凭土地使用证及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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