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一、1.作品登记申请书(由作品登记机关提供标准格式);
2.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身份证明文件:作者身份证明(复印件,须作者签名);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的工商注册登记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继承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委托作品的委托合同(复印件);合作作者的合作协议或合同及各合作作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作品著作权归属证明文件:作品封面及版权页的复印件;文字作品部分或全部手稿的复印件或样本;作品章节目录;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等原稿复制件或作品照片;影视作品、音像制品封套或照片、样带(片);专有权许可使用合同(复印件)。
4.作品说明书。
5.代理人受托书及其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二、汇编作品的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汇编作品,其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且前述的汇编作品一般是指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
找法网提醒您,在材料的选择或编排上体现独创性的数据库,可作为汇编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
三、1.汇编人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如涉及著作权作品,须经原作品著作权人同意,并向其支付报酬。
2.汇编已过保护期的作品,也应当尊重原作品作者的人身权。
3.汇编作品中可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可以单独行使其著作权。即是对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其他材料,在内容的选择或编排上体现独创性的作品,如选集、期刊、报纸、百科全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