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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推动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出实招

2023-07-31 16:21:48 来源:石家庄长安网

近年来,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检察工作政治高度、实践宽度、理念深度有机融合,紧紧依托“融组织”“融课堂”两个平台,积极创建“融业务”“融考核”两个机制,推动党建与业务齐头并进、融合发展。


(资料图片)

组建“融组织”

以“支部联合”优化组织基础

把“求真务实、真抓实干”融入日常管理,探索建立“联合总支部”党建工作模式,即:以内设机构为单位设立党支部,以分管部(室)支部组成联合总支部,分管班子成员担任“联合总支部”书记。“联合总支部”上承院党组(机关党委)、下连党支部,压实了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打通了党组、机关党委、联合总支部、党支部、党小组、党员六级党建责任链条,为政治建设、业务建设、职业道德建设和队伍建设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搭建了统一平台。这一做法被评为石家庄市机关党建优秀创新案例、河北省检察机关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精品案例。

搭建“融课堂”

以理论与业务同堂培训强化党建引领作用

把“党建引领”融入日常培训,打造政治理论学习与检察业务培训融合的平台。研究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党建工作要点》,部署开展“学规范、明权限、严程序”行动,将检察业务内容纳入常态化理论学习。积极探索“融课堂”新形式,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企业研学的做法在《河北法制报》刊发。不断丰富“融课堂”内容,党组书记带头授课,各联合总支部、各党支部书记开设微课堂,以集中宣讲、“检察官教检察官”等方式,活跃业务学习的氛围,有效激发了干警学理论、学业务的激情。

构建“融业务”

以工作机制创新促进党建与业务协同发展

把“一体履职”融入司法办案,全面履行检察职责、综合运用监督手段,细化优化案件转办、交办、提办、督办等制度规定,一体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和部门联合办信办访成为常态。按照河北省检察院统一部署,扎实推进“燕赵山海·公益检察”护航美丽河北建设专项监督,切实做到突出政治站位、突出地域特色、突出监督质效、突出数字赋能、突出长效机制、突出社会共识。推动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强滹沱河生态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形成市委领导、检察主导、部门协作、社会配合、群众参与的公益诉讼新格局。主动与山西省忻州、阳泉两地检察机关共同签署《立滹沱河流域、太行山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协作工作机制》,跨地区协作消除公益保护省界盲区。

创建“融考核”

以正向问效和负向问责相结合提升办案质效

把“不为数据所困、不为数据所累”理念融入日常考核。探索推行政治督察考核新机制,将政治督察纳入政治建设、与考核直接挂钩,明确督察、评查、评估、党建、队建、考核等“6+N”项政治督察内容,变年终一次性考核为日常考核,变单项考核为全面考核,变表象考核为深度考核,有效解决最后一考定全年的陈旧管理模式。同步搭建“3456”业务质效管理机制,明确检察长、副检察长和内设机构负责人三层责任主体,牵头指标、主责指标、同责指标、关联指标四类指标,逐案、逐人、逐项、逐线(块)、逐院五个维度,正向指标清零、落后指标脱后、各项指标全省前三、不延期、少回流、第一时间办结六条质效标准,定期组织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会商,从“政治高度”审视各项业务工作,从“实践宽度”反向审视检察理念、能力短板、办案习惯、机制建设存在的不足,从“理念深度”挖掘根本原因,制定涵盖实践、理念、价值取向的有效措施,真正实现检察办案“本”的提升和“质”的嬗变同向发力。

石家庄检察院将进一步发挥“联合总支部”职能作用,压实领导干部党建工作责任,做到党建与业务一起抓、党建与队伍一起抓,确保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不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政治职责不变,使党建引领成为检察工作现代化的鲜明特征,以检察工作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服务好、保障好中国式现代化河北场景石家庄篇章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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