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的程序是:
1.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2.提交相应的证件和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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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审查并询问;
4.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登记并说明理由。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二、办理结婚登记不要婚检,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决定是否做婚前检查。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的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三、1.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我国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这一规定是婚姻自由原则的具体化,是结婚的必备的、首要条件。
2.必须达到法定婚龄。我国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法定婚龄是指法律上规定的男女结婚的最低年龄。双方或一方低于法定婚龄,不得结婚;达到或者高于法定婚龄后才允许结婚。
3.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申请结婚必须是未婚者或者丧偶、离婚的人,避免发生重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