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山东省梁山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梁山法院”)持续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创新“事务集约+繁简分流+团队改革”执行集约化工作新模式,最大限度提升执行质效,开创执法办案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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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推进“三个优化”,今年1到6月份我院执行案件执结率88.44%,全市第2位;首次执行案件执行完毕率28.2%,全市第6位;执行到位率34.72%,全市第7位,执行工作整体进入全市第二方阵,执结率等核心指标进入全市第一方阵前列,改革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梁山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士强告诉《法治周末》记者。
优化服务,构筑执行攻坚新阵地
为全面落实“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的司法理念,梁山法院坚持繁简分流改革和智慧执行“双轮”驱动,成立执行事务中心,推行“多功能区一站式集成”的服务模式,实现“执行法官-执行事务中心-当事人”之间事务的双向办理。
该院设立了执行引导分流台,引导当事人将不同类诉求分流处置,形成闭环管理;设立执行指挥中心,开设了当事人信息核查、网络查控、执行法律文书送达、执行首次约谈等集约窗口,实现集约事项集中办理;设立执行约谈中心,将信访诉求办理、终本维护接入、执行收转等工作实现一站式集约化办理。
通过建立执行事务中心,梁山法院将执行立案、首次约谈、文书制发、电子送达、网络查控、委托执行等执行事项集约办理,明确集约查控、集中送达工作标准,将集中查控与财产初筛有机结合,构建起协作高效、管理科学、程序顺畅的组织架构,最大限度缩短执行案件流转时间,破解影响当事人司法获得感的现实难题。
优化管理,开辟执源治理新路径
近年来,梁山法院扎实推进快执精执团队改革,进一步理顺执行事务中心与执行实施团队的关系,建立“大中心+小团队”机制,将传统“一人包案到底”模式改变为“执行事务中心+执行团队”模式,将辅助性事务剥离成立专门团队,简易案件(简案)由执行员主导的快执团队办理,复杂案件(繁案)由法官主导的精执团队办理,并全面推行执行干警“互为AB角”管理模式。
在具体工作中,梁山法院围绕“简出效率繁出精品”改革定位,对首执案件迅速启动查控措施,利用执行案件流程管理系统的繁简分流模块进行识别办理后,分流至相应执行办案团队。各执行办案团队负责人再将案件分到组内人员承办,各小组对财产调查、财产处分、文书送达、罚款、拘传、拘留等工作“流水线作业、集约化执行”,执行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这种全新的执行管理模式,能把案件执行全程、各环节纳入流水线作业,完成适量员额法官集约指挥办理多数简案的目标,实现执行繁简分流成效最大化。”梁山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赵延敏介绍说。
优化联动,蓄积风险防控新动能
梁山法院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不断完善执行联动机制,加强与检察、公安、税务、住建等部门合作,推进不动产、车辆信息等共享平台建设,形成合力防范化解风险。
为进一步提升协同合作质效,梁山法院充分发挥事务集约前端枢纽功能,设置专人专岗快速查控反馈,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服务,实现财产查控、审核分析、繁简分流工作紧密衔接,让群众的胜诉权益能够及时兑现。同时,该院坚决树牢底线思维,理顺执行信访案件办理流程,落实“接访即办”工作机制,明确专人负责执行信访接待,确保信访接收、登记、材料报送等工作高效完结。
此外,梁山法院还持续加强执行办案能力建设,定期组织执行干警学习最新司法解释、典型案例及规范性文件,统一办案标准及文书模板,提高执行案件办理规范化、中心事务处理集约化、执行工作流程标准化水平,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坚实的执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