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能否相互转化
可以相互转化。
隐名股东的身份该怎么认定
(相关资料图)
1、与显名股东间有协议
虽然这个协议对于公司不具有约束力,但是在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依然有效。它不仅是隐名股东用来约束显名股东的依据,也是证明隐名股东对于公司实际出资的有力证据。
2、不实际参加公司经营
在实践中,有的隐名股东不参与公司经营,完全由显名股东负责,有的则以自己名义行使股东权利。由于公司的社团性,公司的其他股东有权知道公司的投资人是谁。隐名股东以自己名义参与公司经营,行使股东权利,是公司以及其他股东知道并且认可隐名投资行为存在的证据。因此,许多地方的法院均把隐名股东是否实际参加公司经营作为确认隐名投资关系的重要条件。
3、无违法行为
中国法律、法规对于某些行业、企业的股东身份进行了限制。比如,外国自然人不得成为中外合资企业的股东,在实践中某些人就采取隐名投资的方式参股合资企业。在这种情况下,隐名股东如果向法院提起确认之诉,将不会受到法院的认可,对于隐名股东以及显名股东双方而言,都将承担较大的风险。
在司法实践中,对隐名股东的认定必须经过股东大会的研究通过后方可执行,由于隐名股东具有很大的自由性,且一般情况下需要树相关事项负责,所以在对相关问题进行认定时,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来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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