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债务人欠债不还的情形,债权人除了向法院递交诉状之外,避开繁琐的诉讼程序和较长的诉讼周期的另一个途径就是督促程序。而支付令就是人民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根据债权人申请,向债务人发出限期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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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河北维则律师事务所李海燕律师解答:
申请支付令条件,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经法院审核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前提下,法院会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向债务人发出一个还款的催债文书,就是支付令。
河北维则律师事务所李海燕律师解析:
督促程序是民事诉讼法中的一种非讼的特别程序。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债务纠纷案件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当事人之间并不存在争议,对于此类案件,债权人可不通过通常的诉讼程序,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以支付令的方式使债权人取得执行名义,以简便方式及时实现其债权。
申请支付令,必须要联系得上债务人,一定要可以直接送达得到债务人。支付令只能够去债务人住所地所在的基层人民法院去申请,支付令只能要求债务人支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比如借款、货款、工资等等,它并不能要求债务人提供服务。此外,如果债务人认为支付令有错误,可以在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之内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法院会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债权人可以另行起诉。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一条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李海燕律师简介
任丘李海燕律师,现为河北维则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06年从事律师工作,执业期间承办过大量刑事,合同,劳动工伤 交通事故,婚姻家庭等各类件,担任多家企业法律顾问,办案认真,细致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