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异的再婚办理结婚需要的证件有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彼此之间无血缘关系的声明、两寸照片、离婚证等。离婚后再婚结婚证不会显示再婚,只有在办理户口迁移的时候,才会在户口本上标注离异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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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异的再婚办理结婚需要的证件如下:
1.男女双方的常住户口本和两人的居民身份证;
2.还要提供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3.还需要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4.离婚者一定要提供离婚证、离婚证明,也可以是法院提供的离婚判决书。
结婚证上面不会显示再婚情况;在离婚办理户口迁移时,会在户口本上标注为离异,再婚如果把户口迁移到一起,派出所户籍部门会把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变更为再婚。公民是享有婚姻的自由的,婚姻自由,既包括结婚的自由,也包括离婚的自由。
1.准备材料。
2.确定民政局。民政局一般以县(区)为单位,新人能够选择的民政局,就是两人户口所在地的县一级或者区一级的婚姻登记处,个别地方的村一级也有办理登记的地点,可以询问一下当地官方机构。法律快车提醒您,如果两人户口所在地不一致,那么选择其中一个地点办理就可以。
3.填写声明书。到婚姻登记处之后,要先填写一个申请结婚的声明书,声明自己的单身身份、和对方不是直系血亲以及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关系。注意声明书的签字需要在民政局工作人员的监督下进行。
4.核查资料。
5.宣誓领证。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