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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夫妻股份分割怎么作价补偿
新的《民法典》(2021.1.1生效),《婚姻法解释二》的有效期为2020.12.31止,届时与《民法典》相冲突的条款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现行《婚姻法解释二》规定:
即把持股夫妻一方应分割给另一方的股份折价后,以货币方式支付给另一方,全部股权仍归原持股人一方所有。
如果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为体现分割的公平、公正原则,则只有委托中介机构对公司的债权、债务、净资产进行审计,并对持股夫妻一方所持有股份进行评估后方可进行。
夫妻二人持股的有限公司
1、持股比例不能认为是对夫妻共同财产的约定,分割时应为均分股份。
2、夫妻二人愿意继续持有股份的,均分股份。
3、夫妻一人不愿意持股,将股份作价一半补偿给不愿持股方,将公司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或找到新的股东加入。
4、夫妻都不愿意继续经营的,可以对公司资产进行拍卖或清算,夫妻分割清算后的资产,并注销公司。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如果夫妻双方共同投资了一家企业,那么这个时候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进行离婚的时候就要进行分割,一方可以拥有股份,而对另一方进行赔偿。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律霸网相关律师。